这算不算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

 

众所周知,乘客定了机票,如果改签,多数情况下是需要付出手续费的,特别有时候买了特价机票,有时候手续费甚至比机票钱都高了。

 

这也好理解,买了机票,相当于签了“合同”,乘客自己改签,属于“违约”,酌情付出点代价也是合情合理的,暂且不说市场上退改签的收费乱想,单说不对等的事情。

 

如果航空公司违约了呢? 比如最常见的航变,航班取消,变更时间,航班合并等,一句话,就是航空公司不能按照乘客购买的机票约定完成它的服务了。

 

航空公司会给乘客发个通知,说是可以全额退票,或者免费改签。

 

不平等的地方显而易见,乘客违约,要付出代价,航空公司违约,却不用付出代价。

这还不算霸王条款吗?

 

建议:航空公司航变,要额外给乘客赔偿,赔偿标准应不低于同等退票的手续费。